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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环保部门向事故责任人索赔京杭运河去污费
作者:余法 丁仕松   发布时间:2007-09-17 16:50:23


    装载220吨浓度98%硫酸的船只在京杭大运河杭州余杭区段沉没,硫酸泄漏。事发后,余杭区环保局投放905吨液碱进行中和处理,共花费58万余元。随后,该局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船主赔偿为中和硫酸所花各项费用,余杭区人民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杭州环保系统首次向环保事故责任人索赔。

  【事发】沉船浓硫酸泄漏

  去年8月3日5时许,“皖铜陵化038”号化学品船只航行到京杭大运河余杭区清水港航段水域时,船体严重倾斜,船尾进水,很快沉没。船上装载的220吨浓度98%的硫酸尽数泄漏,河道上顿时白烟滚滚,弥漫着呛鼻的浓雾。海事部门紧急封闭航道10小时,约300艘船舶滞留。

  余杭区环保局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水域进行环境监测。为防止污染水域扩大并清洁水面,该局从余杭化工轻工有限公司组织了905吨液碱,倒入该水域中和。据统计,所用液碱价值57.51万元、装运船舶耗油费3920元、监测费用5280元,合计58.43万元。

  【事因】病船不报酿祸

  事后查明,“皖铜陵化038”号登记所有人、经营人为安徽铜陵金江海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所有人、管理人为没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的许昌军。

  去年7月27日,许昌军雇用船老大刘官合驾驶该船驶往苏州装货,船只在无锡华清大桥处搁浅受损。修理后,许昌军未按规定向船检部门申请临时检验。3天后,刘官合又驾驶该船到苏州精细化工码头装载220吨浓度为98%的硫酸,装货时船舱已开始冒烟,可能有渗水;8月2日上午经京杭大运河江苏吴江段时,船舱进水,刘官合打电话告知许昌军后,许让刘买水泵边抽水边航行,当日到达浙江德清段时,硫酸罐体外漏,许昌军仍让他继续航行,期间一直未向海事部门报告,直到发生事故。

  【事后】领刑后又遭索赔

  经杭州市地方海事局认定,“皖铜陵化038”号船舶管理人违章指挥是本起硫酸泄漏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船舶发生事故未申请检验,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签证是次要原因。“皖铜陵化038”号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铜陵金江海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安全管理责任。今年7月,许昌军、刘官合因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各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根据海事部门的认定及法院刑事判决书,余杭区环保局起诉船主许昌军,要求其赔偿为中和硫酸所花费用,刘官合、金江海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



来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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