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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学校被打 起诉同学索赔3万
作者:孙莹 发布时间:2007-10-23 14:57:55
12岁的小学生晨晨(化名)被同学打伤,并声称一直接受长期治疗,影响了身心健康。在获赔过4000余元赔偿金后,晨晨再次将同学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2700余元以及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代晨晨出庭的是他的父母。晨晨在诉状中称,3年前的一天,他的同学浩浩(化名)在学校将他打伤,造成耳膜穿孔、内耳神经受损,后经诉讼赔偿了他4000余元。但晨晨说,他至今还进行治疗,一直没有恢复,时常感到眩晕,一场小感冒就可能引起旧伤复发,医生嘱咐一定要定期检查。因此上次诉讼获得的赔偿根本不够后续治疗所需。 晨晨的父母在法庭上说,晨晨现在才12岁,这次伤害对他造成了身心痛苦,对将来的生活、学习、择业问题都将产生影响。 浩浩的父亲对此次诉讼显得很不满:“我们一直对诊断晨晨耳源性眩晕的医疗证明持有疑义,法医鉴定是不构成伤残。但是当初判决了我也没什么办法。这次从证据来看不能说明晨晨目前还有病,所有的症状都是自诉,而医疗诊断是正常的,开的药大部分跟他的病没关系,所以我们不同意赔偿。” 来源:
京报网-北京 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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