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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使用引起争议 调解结案按协议全额赔付
作者:徐小艾 汪华   发布时间:2007-10-30 10:35:41


    近日,经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调解,北京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苏州某传媒公司达成协议:苏州公司向北京公司全额支付协议赔偿款。

   2005年《异业整合:营销新思路》的作者钟超军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原告北京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后来,原告公司在中国商务网网站上,发现被告苏州某传媒公司和昆山某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使用并传播该作品。为此,原告公司向被告两公司寄送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律师函。事后,在未有回应的情况下,原告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公司停止侵害、连带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和公证费。

   昆山法院立案后,本着为双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展开细致深入地调解工作,多次做被告方工作,并与原告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原、被告均向法院致信感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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