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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遇货车受惊失控 受伤主人告司机索赔万元
作者:刘广鹏   发布时间:2007-11-08 10:29:16


    张某驾驶的小货车与李某赶的马车在村街道上错车时,马受到惊吓导致李某摔倒受伤。因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日前诉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及其所在的北京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其医药费4606元,交通费460元,误工费4000元等共计10826元。

    原告李某诉称,2007年4月30日,被告张某驾驶一辆厢式小货车往原告李某所在村送货。原告赶着自己的小马车在村街道上正常行驶。张某的车辆进村时没有减速,车速太快,当与原告的马车错车时,原告的马受到惊吓。原告无法控制自己的马车,导致摔倒受伤。

    被告张某辩称,被告是怀柔某商贸公司的司机,被告的车和原告的马车没有接触,被告没有责任。被告怀柔某商贸公司辩称,张某驾驶的小货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与原告赶着的畜力车无任何接触,张某无过错。由于原告自身的疏忽大意导致受伤,其损失应由自己承担。被告方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具有合法的通行权利,无过失过错及其他侵权行为,原告的损失与被告方无直接及间接关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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