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明知没有合法手续购买"黑车"被查获 索要购车款被驳
作者:刘富珍 尹庆雷   发布时间:2008-04-11 15:56:03


    万成军明知张震的车辆没有合法手续,还去购买,事后被公安部门查获,万成军多次向张震索要购车款遭拒,为此,双方闹上法庭。4月11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依法驳回了原告万成军的诉讼请求。

    2007年9月,万成军以9000元价格购买张震的一辆无牌照桑塔纳轿车。在其使用一月后,该车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车辆依法扣押。此后,万成军多次找到卖主张震要求其返还购车款,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万成军以购车时不知该车的真实情况,属善意第三人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张震返还购车款9000元。

    法院认为,原告万成军在购买车辆时明知所购车辆没有任何登记手续,且被告张震也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万成军没有尽到一般善意行为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不属善意购买人。原、被告之间买卖的无牌照桑塔纳轿车属盗抢车辆,其买卖车辆行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受法院保护,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被告张震违法所得车款也应被依法收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