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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导演闹剧 绑架自己敲诈父亲
作者:朱晓燕   发布时间:2008-06-27 10:18:28


    与朋友合谋,敲诈自己父亲。6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章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15日,王某为偿还债务,与章某合谋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对王父进行勒索。同年6月18日,王某打电话给王父,谎称自己被绑架并遭到殴打,章某则冒充绑架者在电话中要求王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的银行卡内打入5万元。次日,王父被迫向该银行卡内打入3万元。随后,王某分多次从银行取款机上将赃款取走,并于6月20日上午回到家中。当日下午,公安机关传唤审查王某。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章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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