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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超载出事故 致人死亡领刑罚
作者:朱云峰 偶明红 吴明娟   发布时间:2008-08-27 14:03:47


    近日,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刘茂金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经调解,刘茂金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9日晚,被告人刘茂金受雇驾驶的大货车装载铁矿石重18.37吨(该车核载7.99吨),车内副驾驶座位上乘坐车主妻子随车押货。当行驶至一处连续下坡路段时,车辆失控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碰撞,刘茂金所驾货车侧滑于路边干沟里,致车主妻子当场死亡。南郑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茂金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制动失灵,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刘茂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宣判后被告人刘茂金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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