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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账单不明了 网通公司成被告
作者:黄宪伟 户月娟 发布时间:2008-09-04 16:49:35
用户在缴纳固定电话费时,对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县分公司(以下简称“网通公司”)出具的话费帐单上所列项目不明,认为有超收或有不合法的收费问题,遂将网通公司诉至法院。9月4日,该起合同纠纷案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秦荣庆系安阳县曲沟镇农民。2008年4月18日,其在网通公司下设在该镇的缴费点为自家固定电话缴费,接过话费清单,对上面所列的“新业务使用费”、“冲专款”等项目不理解,由于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遂多次奔波讨说法。2008年5月15日,其再次缴费时,又出现类似情况,在要求打印通话明细清单遭拒绝后,其认为网通公司严重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遂将网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回自认为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 该院主审法官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庭前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网通公司不存在有超收或不合法的收费问题,但考虑到原告秦荣庆在维权过程中有一定的诉累和损失,网通公司自愿向原告话机内预存话费55元作为补偿,并承担诉讼费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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