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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原交通局副局长被判死刑 副手获刑十年半
作者:罗玺 姚宏涛 发布时间:2008-09-12 16:16:23
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受贿2226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其得力助手、巫山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李露太也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本月9日,李露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据查,李露太在任职期间按晏大彬的要求,将一些工程发包给彭某挂靠的一路桥公司,在某大桥工程招标上关照建筑商周某,后收受彭某贿赂21万余元。此外,李露太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8万元。2008年1月,晏大彬案发后,李露太陆续向彭某等4名行贿人退回赃款23.5万元,其中22.5万元被检察机关扣押。鉴于李露太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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