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聋哑人运输毒品受审 母校手语老师庭上翻译
作者:王瑶   发布时间:2008-09-16 14:21:37


    9月16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年仅21岁的聋哑被告人字尚发动情地用手语对法官道出自己的心声:“我虽然犯罪了,但通过今天的庭审,我感受到了法律对残疾人的关爱”。

    2006年末,被告人字尚发在保山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位湖北男子,2008年5月该男子给字尚发500元报酬,让字尚发用残疾人的特殊身份为其运输毒品到下关。2008年5月20日,当被告人字尚发途径大保高速公路板桥服务区接受检查时,被公安人员带离车辆,并从其左大腿内侧查获海洛因一块,净重170克。

    庭审中,被告人字尚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深诲恨,并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判处。面对昔日的老师为其作手语翻译,被告人字尚发悔恨地对老师用手语说道:“我没想到法官会将母校的老师请来给我当翻译,请告诉在校的同校学生,千万不要犯罪,要用社会对我们的关爱回报社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