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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造纸企业非法生产卷烟纸卖了两千万被罚百万
作者:王志忠 吕霞 魏华庆   发布时间:2008-09-22 09:27:19


    山东泰安一家制纸企业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假借其他名义,违法生产和出售卷烟纸,非法获得2000万巨额收入。近日,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对该企业及其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判决。

    4年前,泰安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当时卷烟纸销路很好,遂以“牙签纸”和“二号薄页纸”的名义生产销售卷烟纸。在3年的时间里,该公司在未经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卷烟纸1600余吨,并组织人员销售。该公司还以虚假姓名在银行开设账户,用来接收货款,总经营额达2000万元。去年,新泰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违法行为。

  新泰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泰安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该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实施具体生产销售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对此,法院依法判处泰安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罚金100万元,该公司总经理及多名直接责任人员被判三年到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判处15万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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