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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百万宝马三大功能缺失 车主起诉要求退车
作者:秦齐祺 刘勇   发布时间:2008-09-24 08:53:30


    因认为自己购买的宝马730Li轿车存在功能缺失,近日,李先生以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其与北京晨德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将车辆退回。

    据原告李先生介绍,2007年10月31日,他与晨德宝公司签订了进口汽车购销合同,从该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730Li轿车,价税合计为98.86万元。

    在准备购买宝马730Li的过程中,李先生详细阅读了宝马官方网站,对730Li车型进行了详尽了解,并在购车时对车辆所有功能向销售人员进行了咨询。然而,在购买后的使用过程中,李先生发现该车存在三大功能缺失,分别是声控系统功能、前排座椅头枕调整高度功能、开关车门时遥控器的提示音功能。这三项功能在晨德宝公司、宝马官方网站,中英文用户手册等处均有详细介绍。

    据李先生讲,声控系统功能可以让司机在手不离方向盘的情况下,只需语音命令即可操作导航、收音机、电话、CD、电视、DVD等汽车设备;前排座椅头枕调整高度功能则可通过将头枕调节到正确位置,减少事故时颈椎受伤的危险;开关车门时遥控器的提示音功能则可方便用户确认操作已完成。李先生说,他购买此型号的车辆,恰是看中了上述功能。同时,李先生也指出,正是上述功能提高了宝马730Li的价格,使得该车比宝马530Li系列的市场价高出了34万多元。李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车辆并不具备上述三项功能,其购买行为与自己的购买意思相悖,应属重大误解。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汽车购销合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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