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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市经委会原副主任挪用公款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08-10-09 15:20:17


    记者日前获悉,(河南)登封市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原登封市印刷厂破产清算组组长王献杰,因犯挪用公款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登封市检察院查明,王献杰任登封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和登封市印刷厂破产清算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公款188万余元用于个人使用,案发后,追回30万元。

    法院认为,王献杰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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