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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被判刑
作者:林荣卫   发布时间:2008-11-07 10:37:12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一起信用卡诈骗案,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判决。

   2005年年初至2007年12月,范某持有自己名下的银行贷记卡透支本息合计达12064.50元、国际卡透支本息合计人民币10854.77元。该两张信用卡出现透支后银行部门多次向其催缴,并打电话联系其家人及通过学校通知其归还透支款,但范某一直逃避银行的催收。另范某还以其兄、妹、侄女以及同事曹某、方某、丁某等多人名义,从银行申领9份信用卡并持有使用,该9份信用卡累计透支本息合计达90007.26元,银行部门多次催缴,范某均不予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自己和以他人名义申领而其实际持有使用的多张信用卡,多次超过规定限额和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系恶意透支,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犯罪数额巨大。鉴于范某案发后已归还了部分透支款,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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