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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热心主任为哥们挪用公款百余万换来刑罚13年
作者:夏雨   发布时间:2008-11-12 15:36:20


    接到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的判决书,被告董敏叹气地说:“是哥们义气把我害苦了!”

  董敏原是某银行临沭县支行西站储蓄所主任,董敏与山东省临沭县某化肥厂厂长程某是一对要好的朋友。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经不住朋友的再三请求,董敏先后5次挪用公款121万元帮陈某经营的化肥厂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为感谢好友的帮助,陈某以化肥厂的名义前后共送给董敏酬金、购物卡、电脑等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

  2008年3月25日,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对董敏立案侦查。10月23日,董敏挪用公款、受贿案,经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被告董敏有期徒刑十三年。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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