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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斗气车酿血案 被告人真诚道歉解仇怨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08-11-21 08:44:11


    “对不起,给你造成这么大伤害,这事儿我处理的不好,感谢你的原谅。”随着双方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由一起故意伤害案产生的仇怨就此化解。原本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司机魏师傅也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庭释放。

    2008年4月1日,魏师傅在行车过程中与人发生一些不愉快,据此案中被扎成轻伤的王先生回忆,他的车在行驶中被魏师傅驾驶的夏利车别了一下,自己也别了夏利车一下。后来王先生认为魏师傅一直驾车尾随他,于是停车质问魏师傅。一起小事故很快演变成争吵,随后又发展为争斗。在这过程中,王先生和朋友刘某将魏师傅的车玻璃砸碎。魏师傅下车掏出一把电工刀刺中王、刘二人的胸、腹部,致刘某重伤、王先生轻伤。事后魏师傅向公安机关自首,并被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处魏师傅有期徒刑四年,魏师傅不服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案件二审中,法官了解到,魏师傅和妻子均是下岗人员,父母年岁已大,还需照顾孩子,生活困难。魏师傅住所地的居委会也表示,魏师傅一贯表现良好,如果法院能够判他缓刑,社区会积极配合法院对魏师傅进行监督和帮教。

    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节,被害人一方也有重大过错,且魏师傅案发后主动投案交待罪行,有自首情节,法官对此案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耐心的调解。魏师傅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委托家人将5.6万元赔偿款交给法院。被害人一方也表示了谅解,并撤回对魏师傅的民事起诉。

    11月20日上午,魏师傅当庭将赔偿款交给了被害人,双方握手言和。魏师傅感叹道:“为一点小事触犯了法律,给自己的家人和被害人造成这么大伤害,追悔莫及。感谢法官对我的教育和帮助,我今后一定用法律好好约束自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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