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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前隐瞒病史 丈夫诉求离婚获支持
作者:崔建民 张伟森 李晓震 发布时间:2008-12-15 14:57:47
婚前故意隐瞒患了10年的癲痫病,婚后三个月疾病间隔发作,以至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丈夫诉到法院请求离婚。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徐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2008年2月,徐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并于2008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小孩,也无夫妻共同财产。 2008年8月,妻子王某突然晕倒,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经急救,诊断为癲痫病。徐某在医院调取病历,方知妻子于1998年2月已被诊断为癲痫病。该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不宜生育,为此二人发生吵架并提出离婚,2008年11月初,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五家渠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认识后仓促结婚,无感情基础,婚后相处时间短,矛盾不断发生,且被告故意隐瞒不易治疗、不宜生育的严重疾病,致使双方婚后疾病发作后无法共同生活,矛盾上升,感情破裂。 综上,法院依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判决准许原告徐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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