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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费不交货 加盟商起诉“我形我秀”公司
作者:刘勇   发布时间:2009-01-05 11:41:16


    签订加盟合同后却迟迟未收到货物无法经营,26岁的张女士一纸诉状将我形我秀饰品(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加盟合同,并返还其已支付的品牌维护押金款和已交付的货款共计17800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张女士诉称,今年3月18日,自己与我形我秀饰品(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向其提供商品进行销售,并向该公司支付11800元品牌维护押金款。其后,张女士又向该公司支付了货款6000元,并多次找公司要求进货,但9个多月内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延,造成张女士至今无法经营。张女士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请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加盟合同,并判令被告返还相关费用。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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