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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无线监控系统无法用 公园诉科技公司还款
作者:曹静 发布时间:2009-01-22 10:02:11
为了提高公园的安全性,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家公园,支付近10万元安装了一套无线监控系统。可是整个系统运行不稳,根本不具备相应功能,无法使用。因此,公园就将安装该系统的科技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公园管理处诉称,2008年1月15日,该公园与科技公司签订《公园无线监控安装合同书》,约定由科技公司承揽公园园区无线监控工程安装,公园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或有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经履约方书面通知仍不改正并使之符合合同约定时,履约方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合同签订后,公园依约向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94500元,科技公司也对工程进行了安装。但是科技公司所安装工程的整个系统运行不稳,根本不具备相应功能,无法使用,且科技公司对该工程一直处于“调试”状态。虽经公园多次催告,但科技公司至今仍未向其交付工作成果。 公园认为,科技公司的违约行为已成就了其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其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公园无线监控安装合同书》,并要求科技公司返还工程款94500元及相应利息。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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