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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成功未付款 拍卖行索赔30万
作者:王丽英 发布时间:2009-02-18 11:07:06
乌女士在拍卖会上以25万的落槌价拍得一幅油画,却在竞买成功后两个多月迟迟不领取拍卖物,也不支付货款及酬金,拍卖公司无奈追索至法院,要求支付落槌价、酬金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保管费、保险费等共计30多万元。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据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称,2008年11月8日至12日,公司在北京昆仑饭店举办拍卖会。11月9日,乌女士办理了竞投登记手续,领取了611号竞投牌,并在11月12日公司举办的《中国油画雕塑》拍卖会的竞买活动中,成功竞得颜文樑油画作品《雪霁》。双方签署了成交确认书。该拍卖品的落槌价为25万元,酬金为3万元。 诚轩公司指出,依据《拍卖法》及该公司的《拍卖规则》,乌女士应该于拍卖成交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品的落槌价及酬金,并领取拍卖品,但乌女士竞拍成功后一直未付款。 诚轩公司认为,所欠28万款项、逾期付款的利息以及因逾期领取造成拍卖品的搬运、储存等费用及风险均应由乌女士承担,故向其追索303908元均应由乌女士承担,并起诉至法院。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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