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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系列入户抢劫案"漏网之鱼"今终获法律制裁
作者:北京一中院宣   发布时间:2009-02-23 14:34:13


    今天本网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两名13年前系列入户抢劫案的“漏网之鱼”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一中院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义兵无期徒刑,以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程传生有期徒刑二十年。

    1995年至1996年期间,当时还只有20岁的黄义兵、程传生参加了一个由10余名无业人员组成的持刀入户抢劫团伙,黄义兵跟随该团伙参与入户抢劫多达11起,抢劫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3万余元。程传生也参与了其中的3起抢劫,抢劫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1万余元。后来该团伙绝大多数成员被法院判刑,黄、程二人在逃。

    程传生在逃期间曾因为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调查。2007年初程传生得知是于军(化名)向公安机关告发赌博的事,就找到几名打手将于军砍成重伤。2008年3月,程传生和其所雇用的打手分别被警方抓获。巧合的是,公安机关也掌握了13年前入户抢劫案另一名漏网之鱼黄义兵的线索,两人几乎同时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义兵、程传生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程传生还雇用、指使他人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又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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