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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90后少年半月内同一地点两次抢劫同一男生
作者:招子文   发布时间:2009-03-20 14:50:23


    一男生在半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在同一地点遭到几名90后不良少年抢劫,不但钱被抢了,还挨刺了一刀。3月18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晓、李光、黄红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1年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6000至5000元。

    家住防城区防城镇的张晓、李光、黄红均是1992年出生的少年,其中张晓和李光早已缀学混迹社会,而黄红仍是当地一所技校的在校学生,三人因上网而相互结识。

    2008年10月5日凌晨1时许,张晓和黄红窜到防城镇群乐街与佟屋巷交叉路口处寻找作案目标,当看到黄某某路过时,两人持刀一起上前将其拉到墙边,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将黄某某身上约200元抢走。同月17日凌晨1时许,张晓和李光又窜至同一地点寻找作案目标,当发现有几个约17岁的男子路过时,两人便持刀将走在最后面的一男子(正巧又是上次被抢的黄某某)拉到佟屋巷路口处,李光用刀将黄某某的臀部刺伤,并抢走其身上101元。后黄某某的同学杨某走过来,张晓和李光又对其实施搜身,但由于杨某没带钱未得逞。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其作案次数、犯罪情节以及相关情况,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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