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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炒股数据软件服务 32名股民起诉索要服务费
作者:唐铸   发布时间:2009-04-22 11:12:18


    因不满软件公司提供的炒股数据软件服务,张女士等32名股民将北京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及利息等费用。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批案件。

    原告张女士等32人诉称,自2008年起,他们分别以每年2万元至2.6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软件公司“新赢富XB行情数据/年(T+2)”,服务期2年;该产品和服务属于“赢富数据系列”,主要内容包括:软件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获得真实的“赢富数据”,并对“赢富数据”进行加工成相关产品后销售。购买产品后,原告可以跟踪到保险、基金和券商等主流机构资金的动向,作为了解、分析股市的依据。但软件公司称因无法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获得原始数据,于2009年1月1日停止上列产品的服务。该行为已经造成违约,故起诉要求退还剩余的服务费及利息等费用。

    此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后发现,原告等32人分别来自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浙江、江苏、四川、广东、广西、湖北、安徽、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此类情形在近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较为罕见。承办法官与原告及其代理人联系后了解到,原告等32人因使用软件公司的该款数据软件炒股,经常在网络论坛上交流心得并结识,最终也是通过互联网论坛协商一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代理人称全国还有很多股民也购买使用了该款数据软件,其中尚有50余人准备近日提起诉讼。

    目前,此批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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