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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邮包敲诈同行 快递员作案15次获利2万
作者:舒沁 潘利   发布时间:2009-05-20 09:44:37


    5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张某几年前在当快递员期间曾因邮包被盗遭人敲诈。去年下半年,丢了工作的张某也萌发了敲诈的念头。他熟知,各个商务大厦是快递的集中地,而送邮件、包裹的快递员为了图方便常常在上楼送快递时把其他邮包放在电瓶车上,很容易偷。同时,根据快递行业的规矩,弄丢邮包最少每件要赔顾客1000元,因此为了减少损失,投递员大多选择支付赎金。去年9月份,张某第一次作案,偷邮包后通过“114”查询邮包上所写快递公司电话,再找相应快递员勒索钱财,很顺利便敲诈成功。直到去年12月底被逮捕前,张某流窜杭州、宁波两地共敲诈15次,每笔敲诈500元到3000元,张某共从中获取2万余元。

   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良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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