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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试就想拿驾照 投机不成反被忽悠4000元
作者:肖少辉 刘朝霞   发布时间:2009-07-17 16:59:25


    原告李某想要办驾驶证,又担心自已考不过、又怕麻烦,就找到被告王某帮忙。被告收取了原告4000元办证费后,无法履行承诺,四处躲避原告。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就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做出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王某三日内归还原告李某4000元办证费。

    2007年12月27日,被告以帮原告办理驾驶证为由,收取原告4000元的办证费,当即出示收条一张,并承诺一定能办到驾驶证。时间过去几个月,原告催问事情的进展如何,却无法联系上被告,并有意躲避原告。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归还4000元办证费。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没有合法依据获得钱款,使原告受到不当损失,该款依法应予归还原告,原告用这种方法去获得驾驶证不可取,随便听信他人不用考就能办驾证,即便是办到了也不利已,生命只有一次,驾驶车辆非同儿戏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考取驾驶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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