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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美元剩下1美元 境外炒汇操盘公司遭索赔
作者:陈仪佳   发布时间:2009-08-14 09:47:58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境外炒汇引起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据王女士诉称:今年1月份,被告某资讯有限公司称其是理财专业机构,并称参与境外外汇炒作会给王女士带来丰厚利润。随后,王女士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操盘协议》并向被告制定的境外账号汇款10000美元。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该协议有效期为三个月,并对从09年1月15日起至09年4月15日止的盈利分配和亏损承担做出了相应约定。后因该公司操盘导致全面亏损,到今年3月18日,帐户内的10000美元仅剩1.23美元,而亏损后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

    之后,王女士多次与被告进行协商,但被告仅同意赔偿2000美元,并提出继续用这2000美元进行操盘,如再次亏损则概不负责。

    王女士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调查发现被告不具备金融委托理财资质,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并由被告返还交易帐户初始资金10000美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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