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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心切盗掘古墓葬 法不容情罚金又判刑
作者:张寅龙   发布时间:2009-08-17 10:20:20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人妄想发一夜横财,不靠自己劳动获取,竟然去盗掘古墓葬。近日,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王文才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份,河南省开封市人胡杰、张宝庆(已判刑)预谋后,通过王国强、赵飞云(在逃)雇用被告人王文才(男,57岁,农民)等人,将河南省开封县半坡店乡马场村西地的马场汉墓群内的石牌坊构件挖走后,以14600元卖给胡杰。该汉墓群于2006年12月6日被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政府列为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鉴定,该石牌坊构件十一件为三级文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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