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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洲感染出血热死亡 理赔遭拒家人起诉
作者:王艳华   发布时间:2009-08-27 11:15:16


    李先生夫妇的儿子小李2008年11月被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后感染当地的出血热回国后死亡。小李出国时公司为其购买了意外伤害险。李先生夫妇持保单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但是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二位老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李先生夫妇称:儿子小李系北京某地质资源勘查科技公司职工,2008年11月初被公司派往非洲工作。由于非洲地区系传染疾病流行地区,在保险公司的推荐下,公司为包括小李在内的8名职员购买了5份“五合一多功能意外保险”产品。其中一种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每份为人民币10万元,受益人系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2008年11月底,小李从非洲回国,身体出现异常情况,12月5日因肾脏综合症出血热发病而入院治疗,12月7日因肾脏综合症出血热引发的多脏器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最终导致死亡。经专家诊断,小李所患肾脏综合症出血热系刚果出血热,根据流行病医学文献记载,该种疾病系由特定地区的疫源病毒传染所致。

    小李死亡后,李先生夫妇遂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则以小李之死亡非系保险责任内损失,不构成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为由,拒绝赔付。

    李先生夫妇认为,保险公司明知小李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在非洲可能因病毒传染导致意外伤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而且小李的死亡显然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疫源病毒传染所造成的“意外伤害”,符合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所以,保险公司理应向其支付50万元的保险金,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50万元保险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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