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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在看守所还闹事打人 牢头加刑十个月
作者:尹振国   发布时间:2009-09-13 09:30:27


    今年26岁的山东籍男子赵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拘,在被羁押期间,又借故殴打新来的羁押嫌犯。近日,在监所打人闹事的赵某被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与前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个月,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9年4月20日,赵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羁押在看守所,4月25日至6月19日间,以同监室的邓某、连某骂人、劳动时动作缓慢等理由,多次以拳脚“教训”他们。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随意殴打他人,故意破坏看守所监管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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