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打洋工急于求成遭遇黑中介骗走签证费
作者:倪鑫 陆晓晴 发布时间:2009-10-14 14:38:39
为求赴日打工,不料遭遇黑中介,日本没去成不说,还损失了7.5万元的签证费。无奈的小王在追讨钱款无门的情况下,将介绍人小林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被黑中介骗走的签证费用。近日,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调解,小王和小林达成和解协议,小林归还小王介绍费5000元。
2008年4月,迫切希望赴日打工赚大钱的小王,在亲戚小林的介绍下认识了张某。张某拍胸脯保证,肯定能帮小王办出赴日本的劳动签证,但小王必须预先支付相关费用。小王信以为真,遂让小林帮忙将相关费用汇款给张某。两人自2008年5月1日起5次去银行汇款,小王支出总计7.5万元。由于张某是小林介绍的,小王让小林代张某出具一张收条,小林遂出具了一张以自己为代收人的收条。 自从汇款给张某后,小王心中既欣喜又忐忑,喜的是自己离日本越来越近了,忐忑的是不知张某办事是否可靠。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小王不时地向张某询问签证办理进展。但事与愿违,张某其实是一个骗子,2008年12月29日,张某因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不久,他被判入狱。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小王早已不知所措。惊慌的小王忽然想到小林出具给自己的收条,而且张某又是小林介绍的,小林应该对这件事负责。小王找到小林要求其将签证费用退还给自己,但遭到了小林的拒绝。无奈之下,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签证费用7.5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小林辩称,自己仅是小王与张某的介绍人,与小王之间并不存在委托关系,所以不应由其向小王退还签证费;其次,之所以由自己汇款给张某是在小王的要求下进行的;再次,张某的刑事判决书中载明了其从小王处诈骗取得7万多元,自己分文未得。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整个事件的经过后,努力为双方寻求一个互相都能认同和接受的调解方案并搭建沟通协商的平台,最终小林认为自己作为小王亲戚,又是自己介绍张某给其认识的,所以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