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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来饮料瓶内竟含硫酸 误饮灼伤者获赔
作者:张波   发布时间:2009-10-17 11:30:53


    一公司保安巡逻时拾到一瓶饮料,不知瓶内是盐酸和硫酸的混合物,倒给同事喝后,造成同事食管和胃粘膜化学灼伤。受害人就赔偿费用找该同事和其工作的某物业公司索要无果后,将双方告上法庭。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法官倾力调解,受害人近日获赔。

    受害人刘某和其同事尹某均系汉川市某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人员。

    2009年2月19日5时许,尹某在小区巡逻时捡到一瓶绿色的醒目牌饮料,回到办公室后,倒在受害人刘某的杯中。5时45分,刘某饮用后,顿感胃部剧烈疼痛,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天,用去医疗费、车船费等各类费用共计2.5万元。

    事后查明,尹某拾到的饮料内含有盐酸和微量硫酸成份,导致刘某食管和胃粘膜化学灼伤。4月5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住院期间,汉川市某物业公司垫付医疗费7700元,对下余费用,刘某向双方被告索要时遭到拒绝。

    城北法庭受理该案后,认真梳理分析纠纷成因,辩法柝理,分清责任,因势利导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由尹某赔偿刘某1.4万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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