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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追尾后只顾“侃价” 再次追尾断送两命
作者:顾政文 陆晓晴 发布时间:2009-10-15 15:39:40
驾驶员孙某在高速公路上撞车后,只顾着和他人查看车损情况和谈赔偿。不料,后来车辆驾驶员刘某也未注意到孙某,导致再次撞车,二人当场死亡。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某所在的公司赔偿孙某家人各项费用55万元。
2009年3月21日早晨,孙某和同事为单位送货到山西,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突然车尾受到猛烈地撞击。孙某和同事下车查看,发现是另一辆货车撞上了自己的车,两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相撞后,孙某没有及时在事故车后设置警示标识,也没有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两人反而细细查看车受损程度到底怎样,还在和撞车司机谈赔偿价钱,他们丝毫未注意到自己正处于危险之中。 正在此时,货车司机刘某正驾驶着小客车由北向南飞速行驶。刘某未仔细观察路面,意料不到行车道上会有行人出现,“砰”地一声巨响,车头猛烈撞击在孙某身上及货车车尾,二车严重损毁,孙某、刘某当场死亡,孙某的同事受伤。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小刘存有严重疏忽大意,负事故主要责任;孙某及同事承担次责。之后,孙某的家属和小刘所在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未果。为此,孙家人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元。法院在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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