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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女婴即患重症 狠心父弃之于井中
作者:和忠 荣胜   发布时间:2009-10-19 16:09:54


    女儿刚出生就患上难以救治的重症,在得知即使女儿救活日后也会落下脑瘫时,狠心的父亲竟瞒着妻子将刚出生二天的女儿扔到水井中,致其溺亡。10月1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15日晚9时许,39岁的于某之妻张某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妇产科剖腹产下一女婴。因张某系高龄孕妇,生产前又患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致使该女婴早产并患先天脑部缺氧生命垂危,随即被送进婴儿重症监护室。于某在多次向医务人员咨询后,认为该女婴随时有生命危险,每天抢救需要800元治疗费,即使抢救过来也可能会落下重大残疾(脑瘫),于某认为即使女儿救活动了将来也是受罪,遂产生弃婴的想法。同月17日13时许,被告人于某背着妻子将女儿从医院婴儿重症监护室抱走,当行至许昌市魏都区丁庄办事处洞上村麦地时,见一水井,遂将其扔进井中,致使该女婴溺水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故意将女儿投入井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于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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