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平南“10·28”警察持枪杀人案春节后开审
作者:邹婷玉   发布时间:2014-01-30 10:16:55


    新华网南宁1月30日电(记者邹婷玉)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广西平南县“10·28”警察持枪杀人案,29日,贵港市委政法委公开回应称,此案已由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预计春节后开庭审理。

  贵港市委政法委表示,平南县“10·28”枪击事件发生后,贵港市政法各部门即启动司法程序。目前,此案已由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司法机关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正办理,预计春节后开庭审理此案。

  此前,据贵港市公安局通报,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大鹏镇一家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