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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未婚生子 “夫妻”不睦竟引来杀身之祸
作者:季渭清 钱沁   发布时间:2009-10-27 09:11:23


    今年7月份,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一名仅16岁的少女被人捅了20余刀,造成重伤。事发后,凶手向警方投案自首。出人意料的是,凶手竟然是少女的男朋友,而且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10月23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余昌昔今年23岁,被害人小燕(化名)今年16岁,两人均系贵州人,相识那年,正在上初一的小燕只有14岁。两人相恋同居后于去年生下一子。去年年底,余昌昔迫于生计带着小燕和孩子来到通州区十总镇,投奔在该镇砖瓦厂打工的小燕的父母。小燕父母目睹余昌昔和女儿之间矛盾不断,女儿还动不动遭到余昌昔的殴打,坚决不同意他俩共同生活,余昌昔因此产生杀死小燕报复其父母的念头。

    今年7月9日19时40分左右,余昌昔将小燕从砖瓦厂宿舍楼叫到该楼南边的玉米地里,再次劝说小燕和其一起离开。见小燕始终不作回答,余昌昔即从裤子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刺肖燕颈部、胸部、腹部等处。小燕被刺后,大声呼救,余昌昔便用手捂住小燕的嘴巴,后逃离现场。小燕返回宿舍途中被家人发现并送医院抢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昌昔采用非法手段意欲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9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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