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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猪手伸向女学生 色魔多次奸淫幼女被判13年
作者:蔡启国 宋维国   发布时间:2009-10-27 11:38:54


    一恶魔将魔爪专门伸向多所学校的女学生,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奸淫7名幼女。10月26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正平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3岁的李正平,原系保安公司保安员。2003年秋季的一天下午,李正平窜至明光市某小学附近伺机作案,见女学生小卞(8岁),便上前以借纸、笔为由,将其骗至一偏僻宿舍楼道内,扒下卞的裤子正欲实施奸淫时,被路人抓住,后逃脱。

    2009年4月29日13时许,不思悔改的李正平又故伎重演,守候明光市某小学附近偏僻巷道内,见女学生小孙(11岁)途经此处,以同样理由,将其骗至巷道偏僻处,对其实施奸淫。

    在2009年2月至4月间,李正平一发不可收,将罪恶之手专门伸向学校女生,经常守候在多所学校附近的偏僻巷道处,见上学或放学经过此处的女生,便上前以借纸、笔或量衣服尺寸等为由,先后将7名幼女(其中最大的12岁,最小的8岁)骗至偏僻处,采用暴力、威吓等手段实施奸淫。其中6起因有人路过或被害人极力挣扎呼救等原因未得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正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且奸淫幼女多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对其中6起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可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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