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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世纪“保过班”被判“吐出”落榜生学费
作者:马红梅 孙欣   发布时间:2009-11-05 10:57:59


    承诺未通过MBA联考国家分数线,全额退款或第二年免费重读,还约定不得旷课、迟到、早退,但允许三次迟到。学员王女士未通过考试要求退款时,学校以存在多次旷课为由,拒绝退换辅导费。王女士遂将学校——北京华宏世纪文化交流中心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辅导费9720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王女士辅导费9720元。

    原告王女士诉称,2008年11月1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华宏2009年MBA联考保过协议》,约定提供如下服务:保过1班,确保通过2009年MBA联考国家分数线,辅导费10800元,未上线全额退款或第二年免费重读,还约定原告不得旷课、迟到、早退,但允许原告3次迟到。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辅导费9720元,并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其他义务。但当原告未通过2009年MBA联考国家分数线要求被告退款时,被告以原告存在多次旷课为由,拒绝退还辅导费。故起诉要求被告退还辅导费9720元。

    被告北京华宏世纪文化交流中心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王女士存在旷课现象,没有参加名校课程的培训,培训中心不同意退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王女士与被告北京华宏世纪文化交流中心签订《华宏2009年MBA联考保过协议》,原告按约定时间上课,在考试后未达到2009年MBA联考国家分数线时,被告北京华宏世纪文化交流中心应当按约定退款。法院认为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退款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予以支持。被告所称原告存在旷课现象行为,因其所列旷课课程均为名校课程,而原告报的班不属于名校范畴,因此法院不予采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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