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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三年摹仿七领导签字虚假报销被判刑5年
作者:朱纯 沈小峰   发布时间:2009-11-09 14:16:20


    小车班驾驶员一人摹仿七个领导的签字,连续三年进行虚假资金报销。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职务侵占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罗某在担任江苏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小车班驾驶员期间,于2006年至2009年5月,利用其为公司办公室采购部分招待用品、至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职务便利,摹仿公司财务主管、办公室主任等七人的签字,私刻报销专用章,伪造了公司财务报销凭证91份,进行虚假费用报销,侵吞了公司资金45万余元。

    当被问及为什么会动起侵占公司资金的脑筋时,罗某说“办公室让我自己拿报销凭证区报销钞票,而财务部门只看凭证上的领导签字和报销印章就可以报销了。报销之后财务也不会和办公室去核对,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领导也不会去核查凭证签字,也不清楚一共报销了多少钱。我就钻了这个审查不严的空子。”平时没事的时候,罗某就练习模仿,直到自己感觉领导的签字模仿的差不多像了,就开始造假了。今年5月14日,当罗某再次伪造公司报销凭证到公司财务部门报销时被公司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其犯罪事实才败露。

    法院认为,罗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如今,部分单位对财务审查不够严格,无形中就为某些人造假进行职务侵占提供了可趁之机。短短一两年敛财数十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加大审核力度。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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