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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女老板回归家庭 遭情人敲诈百万
作者:张德金 孙康凯 发布时间:2009-11-13 10:46:34
11月11日,敲诈勒索情人100万的李中山被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李中山,男,31岁,初中文化,无职业。2008年初他从外地来到大庆,不久认识了有夫之妇的私企女老板王某,二人确立了情人关系。2008年9月,王某提出欲与李中山断绝情人关系,李中山大怒之下向王某索要100万元人民币。在王某不同意给付的情况下,李中山多次发短信和打电话,向王某催要100万元,并威胁如不给钱,就将他俩间搞男女关系的证据转给王某的老公,还要到王某的公司把这事张扬出去。 2009年1月5日上午,李中山向王某发出最后给钱期限,并约定在一家饭店内见面。王某开车来到该饭店,二人经协商,王某答应给他70万元。下午他们再次见面,当王某说她没钱时,李中山凶相毕露,抓住王某的脖领子往外拽。王某无奈当场给李中山开了一张70万元的支票。王某在外面的司机见屋内打起来,赶忙打电话报警,后来警察赶到将李中山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中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的方法,强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被告人李中山的行为系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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