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孩被邀吃饭醉酒 遭俩男子强奸
作者:区倚    发布时间:2009-11-25 10:50:45


    云南省曲靖市的两个小青年请女孩子吃完饭后,竟起淫心将女孩强奸。11月2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晓红(化名)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张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1岁的张江、29岁的张晓红等人与被害人小刘是朋友,平时经常和其他朋友一起出来玩。今年3月26日晚上,张江、张晓红等人与被害人小刘等一起用餐过程中一同饮酒。随后小刘因酒醉而不省人事,其他几个朋友将小刘送到一旅馆住宿。被告人张江得知小刘被安排在旅馆住宿的消息后,拉张晓红对小刘进行强奸。随后,张江将小刘的外套脱下后离开。次日凌晨1点左右,张晓红对小刘实施了强奸。

    被害人小刘半夜酒醒后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身边躺着当晚一同吃饭的张晓红,当即报警。

    法庭审理中,张晓红等2被告人积极与受害人亲属进行协商并作了相应赔偿,取得被害人一定程度的谅解。

    马龙法院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张江提起上诉。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