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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国税局长强奸幼女案终审宣判10年
作者:何东   发布时间:2010-01-13 16:21:41


    2009年8月3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开庭,对备受关注的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原局长卢玉敏强奸幼女案宣判,卢玉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月12日,记者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审宣判后,卢玉敏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维持原判。

  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查明,2008年10月,卢玉敏让个体户牟琼(女)为他找处女“破处”,牟琼让其侄女牟思亭(犯罪时不满18周岁)帮忙。

  牟思亭通过其他未成年人找到被害人何某(案发时不满14周岁),并于当年12月20日将何某带至牟琼处,卢玉敏支付6000元给牟琼。牟思亭等人将何某送至某旅社一房间内,并在外等候。卢玉敏进入房间,在何某不情愿的情况下将其奸淫。(来源:四川新闻网)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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