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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受贿案开审 称为妻治病
作者:李轩甫   发布时间:2010-02-09 11:34:46


    “我妻子当时得了癌症,治疗花销巨大,家里负担太重,因此,我收受贿赂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机,非常之急’”。2月4日上午9时,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站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上,为自己作了如是辩护。这是吴淑楷受贿案首次开庭审理,法院当天未作宣判。检察机关指控,吴淑楷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9万元。

  现年55岁的吴淑楷是海南省澄迈县人,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9月22日被刑拘,9月30日经海南省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吴淑楷是因“的哥”举报而翻船落马,因此案备受社会关注,当天法庭内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甚至不少市民站在那里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检方指控:吴淑楷受贿达百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7年3月吴淑楷上任交通局长开始,至2009年案发为止,吴淑楷共受贿24次,受贿总金额高达100.9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吴淑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当庭起诉吴淑楷24宗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其中大部分行贿者为运输行业与出租车行业,总金额达百万余元。

  自我辩护:春节拜年送红包只是礼尚往来

  在法庭上,吴淑楷对其中的部分指控提出了辩解,称其中的部分金钱只是节日里的礼尚往来,行贿人春节到其家中拜年,给老人小孩红包只是一种习俗行为,当时老人也回赠了对方红包,因此,应该与其他受贿相区别。此外,对于第一宗起诉中的7万元,只是一笔借款,有借据为证,对于借款,也应该与其他受贿相区别。

  吴淑楷的辩护律师也为吴淑楷作了辩护。公诉人则称,如果吴淑楷不是处于交通局长这个位置上,又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在节日里到其家中拜年?既然是因为职位的关系,就构成了权钱交易。至于7万元“借款”,借款时间为2007年,公诉人当场提出质疑,为什么从2007年至2009年经济好转之后,吴没有归还这笔钱,既然一方没有还钱的意愿,另一方没有讨钱的意思,“借钱”之说也不能成立。

  请求轻判:受贿缘于妻子患癌症

  此外,吴淑楷在为自己辩护过程中透露,由于自己的妻子当时得了癌症,治病化疗及平时吃药都花销巨大,家里负担太重,因此,自己收受贿赂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机,非常之急”,而且在检察院起诉的24宗受贿中,除了第一宗不是自己交代的以外,其他23宗全都是自己主动交代,希望法院看在自己主动交代配合,以及家中上有老,下有孩子正在读书,而妻子已经去世的份上,能够从轻判处。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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