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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球员万程起诉李宁公司 要求支付着装代言费
作者:马志星   发布时间:2010-03-08 09:11:21


    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中超冠军球队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球员万程起诉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李宁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件。万程以双方合作合同为依据,起诉要求李宁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着装代言合作资金8万元。

    原告万程起诉称:其与李宁公司签订有《合作合同》,约定李宁公司每年向万程提供李宁品牌产品作为平时训练、比赛、生活中使用产品,万程在使用运动产品时排他穿着和使用李宁产品,李宁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万程支付合作资金。

    2008年万程所在的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夺得中超联赛冠军。根据合同约定,李宁公司除应向万程支付约定的合作资金外,还应向万程支付3万元奖金。但李宁公司无故拖欠其08年度包括奖金在内的合作资金8万元。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宁公司支付08年度合作资金8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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