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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前女友造成其死亡 一男子在京获刑14年
发布时间:2010-03-16 09:32:38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因不满女友提分手,气急败坏的男子遂报复强奸,事后该女子服毒自杀。日前,北京密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4年。

    2008年初,被告人徐某来京务工,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张某,随后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2009年5月,徐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向张某提出分手。挽留无效后,张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并暗下报复决心。此后,张某常去徐某工作的地点转悠并与徐某攀谈。2009年7月,张某再次来到徐某工作的地点,以叙旧为由将其带至自己租住的家中,以威胁、殴打等手段将徐某强奸。徐某清醒后承受不住打击于当日上午服农药自杀,虽然及时被路人发现并送至医院救治,但仍身亡。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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