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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富婆假征婚 已婚男子2万挪用公款应征
作者:吴扬 王静 李东威   发布时间:2010-06-01 15:57:08


    近日,一挪用公款应征富婆征婚的已婚男子赵某被荥阳市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6个月。

  赵某40多岁,在郑州一家公司工作,半年前被单位派往杭州办事处任会计。一次翻看当地报纸,赵某被一则“富婆”征婚的信息吸引。广告显示,“富婆”有车有房有公司,资产千万,但离异后一直没能找到另一半。

  发财心切的赵某心动了。反正家人都不在身边,赵某打算隐瞒自己已婚的情况,编造虚假信息空手套白狼。

  但赵某发现,“富婆”似乎有所警惕,要求应征者交纳一定的费用,作为对资信证明的担保抵押费。  

  赵某铤而走险,从公司挪用了2万块钱寄给了“富婆”。收到钱后,“富婆”很快有了回信,在电话中与赵某聊得不亦乐乎。

  聊了几次,“富婆”始终不答应见面,提出还不能完全信任赵某,要求再寄钱。

  就这样,几次三番,赵某先后从单位挪用了4万多元钱寄给了“富婆”。但后来,“富婆”开始不接他的电话,后来竟打不通了。

  意识到上当的赵某报了警。此时,赵某的公司发现账目对不上,也报了警。很快,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赵某被警方拘留。

  荥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挪用本公司货款4.2万元,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最后,大赵的家属拿出这笔钱,赔给了公司。赵某被从轻处罚。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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