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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国家体育馆设备采购 公司职员受贿45万获刑
作者:张蕾 崔光同   发布时间:2010-06-17 16:26:52


    利用负责国家体育馆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的职务便利,一公司职员收受好处费45万元。记者上午获悉,38岁的罗思晟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7年6月、2008年7月,罗思晟时任北京北控电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北京电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负责国家体育馆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投标前的商务接洽。罗思晟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公司成为供货商提供帮助,两次收受该公司给与的好处费共计45万元。案发后及法院审理期间,罗思晟的家属先后帮助其退缴赃款45万元。

  法院认为,鉴于罗思晟具有一定悔罪表现,且能积极退缴全部赃款,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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