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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第三医院原副院长涉嫌受贿受审
作者:林贤佐 谢保华 发布时间:2010-07-14 16:29:26
浙江省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王瑞听因涉嫌受贿罪昨天下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虽然王瑞听在案发时主动到纪委接受调查,但是在检察机关侦查和审查期间以及庭审中却未能如实陈述犯罪事实,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认为不具备自首要件,建议法庭不予认定自首。
王瑞听,男,47岁,苍南人,2001年起担任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2008年兼任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专攻心血管内科,曾获首届苍南“十大名医”美誉。据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2月至今年3月,王瑞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药品代理商郑某向医院推销药品提供帮助,多次收受郑某所送财物累计8.7万元。 庭审中,王瑞听承认有拿回扣,但对具体金额和数据予以否认。他认为受贿金额没有8.7万元。至于具体数额,他均表示“不清楚”、“不记得了”。 公诉人随即严肃指出,王瑞听虽然在案发时主动到纪委接受调查,具有投案情节,但是在检察机关侦查、审查期间时供时翻,未能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又干脆不认可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的规定,王瑞听虽有投案情节,但未能如实陈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建议法庭不予认定自首,不能从轻减轻处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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