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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网络游戏《千年》 非法经营获刑一年
作者:李国营   发布时间:2010-07-21 11:24:51


    7月21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建侵犯著作权一案作出终审裁定,准许上诉人陈建撤回上诉。此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认定其犯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千年》为韩国Actoz公司研发的大型网络游戏,2007年6月授权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同年11月被告人陈建在未得到《千年》网络游戏著作权人和其授权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创建《武林千年》网络游戏,该游戏的程序是其委托www.5934F.com一网名为“克星”的人基于《千年》网络游戏内核开发的,私设两台服务器。陈建通过游戏玩家之间买卖游戏装备,以及直接向游戏玩家出售游戏装备进行营利。陈建自经营《武林千年》游戏以来,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五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建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当惩处。遂作出前述裁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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