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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丧尽天良奸杀四岁幼女被判极刑
作者:岳万青   发布时间:2010-12-23 14:51:23


    丧心病狂的云南男子李某,奸淫仅四岁的表侄女后怕事情败露,竟将其表侄女杀害。近日,李某被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27日18时许,李某将在地里玩耍的年仅四岁的表侄女诱骗至村边的树林里实施强奸后,惧怕其罪行败露又将其表侄女掐昏后丢于一矿洞内的水塘中。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溺水死亡。

    据被告人李某供述,当天其喝酒后欲准备去找“小姐”玩,后遇到四岁的表侄女,表侄女见他就说“舅舅,我要去逛马路”,他便领着表侄女顺着公路一直走到山上树林里坐下,然后将其奸淫了。表侄女哭着表示要告诉家里人,他听后心里害怕,随即便掐死表侄女,待确认表侄女已经死后,将尸体拖到20多米远的一个矿洞旁,并将其尸体丢进矿洞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奸淫幼女并杀人灭口,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李某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刑极其严重,虽认罪态度较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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