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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抢劫枪杀富商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1-01-07 08:16:14


三名被告人在法庭受审。
图为法庭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沈双武 张志伟)   三名劫犯持枪抢劫本地富商,在劫取银行卡及密码后将富商杀人灭口。1月6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震惊德安县的抢劫杀人案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陈锐、刘建安、陈超出庭受审,近百名当地群众及受害者家属现场旁听了庭审。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5、6月份,被告人陈锐纠集刘建安、陈超密谋抢劫本地富商,若是相识的人就杀人灭口。2010年7月11日晚,陈超开着租用的小轿车和陈锐、刘建安在德祥宾馆门口发现德安县房地产开发商杨某的车子,三人即在路边守候,后因三人睡着,当晚未能实施抢劫。12日晚10时许,三被告人携带枪支、匕首、鞋带、胶带、帽子等作案工具,驾车尾随杨某的车至德安县宝塔大道中国移动公司四面马路上,趁杨某下车之机,陈锐、刘建安强行将杨某拖上车,拖拽过程中,刘建安用枪把击打杨某头部至其头部出血。上车后,陈锐立即从杨某身上搜出手机并关机,刘建安、陈超用胶带捆绑杨某双手,将其押在车后排坐在中间,往永修方向行驶。在此期间,刘建安从杨某随身携带的提包中搜出12200元现金及七张银行卡。杨某为保性命说出银行卡密码。陈锐、刘建安将杨某转至另一辆轿车上,将其带至九江银行共青城分行核对劫取到的银行卡,确认密码正确的有三张,其中九江银行卡中有存款71450.50元,农业银行卡中有存款1587.96元,信用联社卡中有存款45621.51元。陈锐暗中从九江银行卡上取出2000元现金藏在身上。随后二被告人将杨某带至共青城金湖大堤金鸡坡路段,刘建安用鞋带从后面勒住杨某脖颈,遭到杨某强烈反抗,二人各抓住鞋带的一端直至杨某不再动弹,即将杨某拖下车后,刘建安又对其头部开了一枪,然后将其尸体推下大堤。二人返回九江银行共青城分行从信用联社卡中取出17500元,到燕坊接上陈超返回德安县城。回家后,刘建安将杨某的手提包丢入北门河内。7月14日,陈锐、刘建安到南昌从杨某信用连射卡内取出17000元、从农行卡中取出1500元。7月14日,三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杨某符合枪弹损伤致颅骨骨折、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锐、陈超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售、购买枪支、弹药,被告人刘建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巨额财物,取财后又将被害人杀害灭口,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陈锐刑事责任;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刘建安刑事责任;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陈超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有关证据,三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宣布,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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